1965年5月20日,山東省煙台市長島縣人,煙台市長島縣[url=]黑山鄉大濠村[/url]村民,基督徒,北京基督教家庭教會“聖愛團契”信徒,維權訪民,公益事業愛好者,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1997年,因其與前夫駱衛東在黑山鄉大濠村經營一所球石廠,隨其母葛宏嬋為此投資數萬元;但至2004年,因生意合夥人與其為6萬元債務事宜發生糾紛,一紙訴狀告到長島縣法院,熟料法院竟枉法查封了其價值百萬余元的球石和石料,並任由債權人倒賣;随其一家三人被迫起訟,要求債權人賠償損失,但長島縣法院卻判其一家賠償債權人轉運這些球石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為求公道,其一家三人被迫走上維權上訪之路;上訪期間,因在当地屢次上訪無果,隨到北京信訪维权,但又遭多次地方政府截訪和打壓,期間,其夫妻二人關係破裂,導致離婚。
另一方面,因其長年住京維權,又篤信基督教,隨在維權的同時也熱心於公益事業,經常鼓勵、支持、看望、安慰其他受害訪民,併為受打壓、逼迫的人權律師發聲;曾因多次撰文訴說自身所遇不公經歷,揭露地方當局對訪民的迫害,而屢遭山東當局升級版的迫害,多次被綁架、拘捕和關黑屋,致其病痛纏身;2014年11月7日,因警方發現有人在北京南站以打標牌、拍照,將照片上傳到境外網站等方式,造成影響,認為其有重大嫌疑,故被北京市豐台區警方傳喚、訊問;同年11月12日,被豐台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 同年12月12日,被取保釋放;2017年8月17日,又被北京警方綁架到北京鴻錦大酒店,非法拘禁1天;同年10月11日,被截訪人員暴力綁架回原籍,後又被非法拘禁17天;2019年11月7日,再被長島縣警方網上通緝抓捕,並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12月13日,被長島縣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2021年12月26日,終被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區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刑期至2024年4月5日。
目前羈押於煙台市看守所。
(山東維權人士趙作媛)
(趙作媛(左)因在北京上訪被刑拘)
(媒體曝山東維權人士趙作媛的維權遭遇)
(趙作媛的逮捕通知書)
(媒體曝趙作媛被山東長島縣警方"網逃通緝" 跨境抓捕)
(趙作媛的刑事判決書(部分))
(媒體曝山東維權人士趙作媛被判刑4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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