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0月7日出生,遼寧省營口市人,89學運參與者,無身份證黑戶人,前廣州市某美國貿易公司重要職員,網路活躍人士,常用微信帳號wxid.r6dq72j6ke7i22(昵稱為“道路真理生命”),社會熱點事件關注者,民主維權公民,因言獲罪者,中國在押政治犯。
1985年,曾就讀於華南理工大學化工機械系高分子機械專業;1989年6月畢業之際,卻因參與89學運,要出門上街時被院系領導攔下,隨後以“學習成績不好”為由被學校開除,並其在校戶籍亦被該校聯合派出所偷偷註銷,自此,使之成為一個徹底的無身份證黑戶人(又稱“隱形人”),以致長期不能到正規單位工作、不能乘坐火車、飛機,無法辦理結婚登記,以及所有凡與身份證件相關的事宜都無法成行或著辦成;之後,其曾為此將廣州市公安局告上法庭,該案曾兩次開庭審理,但都以其無身份證而被拒進入法庭參加庭審;2020年11月30日,因曾在朋友圈和微信群裡發資訊質疑了當地警局某領導的死因,遂被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2021年1月6日,又被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亦同罪名予以批捕;2021年2月9日,其案被海珠區警方移送至海珠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間,延長審查起訴期限一次;2021年9月9日,其案在廣州市海珠區法院開庭審理;據悉,檢察院建議對其量刑2年。
目前被羈押于廣州市海珠區看守所。
(廣東民主維權公民張強)
(張強不同時期的身份證)
(2004-2005年張強的深圳經濟特區暫住證)
(近20年不發身份證的張強2014年9月到天河區法院起訴公安局 但不被受理)
(張強對公安分局的行政起訴狀及天河分局給張強的回函)
(張強控告廣州中級法院及其法官書記員嚴重違法亂紀的裁判文書生效證明)
(廣州市中級法院受理上訴案件通知書)
(張強的廣州市中級法院行政裁決書)
(廣州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張強的起訴書)
(廣州公民張強因在微信群裡質疑當地警局某領導死因被抓捕)
(媒體曝廣東公民張強遭秘密審判 檢方建議量刑2年)
(公民高恒有關張強訊息的被詢問通知書)
(公民高恒發貼訴張強被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的情況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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