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無本人圖片
吳春雄(照片編號:01031)
1986年2月出生,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人,揭陽市榕城區東升街道辦事處新河村建陽路南三區居民,揭陽市創致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自由信仰追求者,法輪功信仰者,中國在押良心犯。
自2017年2月起,曾因信仰法輪功而從網上購置印表機、紙冊、切紙機和裝訂機等工具,在其經營的創致科技有限公司及居民住宅區私印法輪功宣傳手冊,同時,又利用微信組建法輪功群,發佈許多相關法輪功資訊和圖片等,隨很快引起廣東省揭陽市“610辦公室”注意,並對其等數人進行嚴密監控;2017年5月22日,因其公司的微信公眾號出現有法輪功的宣傳訊息,旋即被廣東省揭陽市網員警覺,遂被揭陽市東升派出所警方從其所在公司抓走刑拘,其家及公司均遭查抄;另有其公司員工和友人唐建群、吳旭欽、陳曉彬、蔡林華等8人亦被當天抓走,並被以涉嫌邪教罪刑拘;後被揭陽市榕城區檢察院以“同案犯”、同罪名正式批捕,並被羈押於揭陽市看守所; 2019年1月19日,其一行5人案(另3人被另案處理)被榕城區檢察院正式起訴;同年3月19日,其5人案在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法院統一受審;2019年5月,被該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 枉法宣判;其中,其被重判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另有唐建群、吳旭欽、陳曉彬、蔡林華亦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2年6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1萬元不等;其等5人不服判決,均向揭陽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2019年10月31日,經廣東省揭陽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依然維持原判,其刑期至2025年11月21日。
目前在廣東省四會監獄(廣東省肇慶市四會市濟廣塘濟廣北路,廣東省四會監獄290信箱,郵遞區號:526237)服刑。
(吳春雄簡介)
(媒體曝因信法輪功廣東省揭陽市吳春雄被法院枉法重判8年半)
(官媒曝廣東揭陽吳春雄等5人因信法輪功獲刑8年6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
(媒體曝廣東省揭陽市吳春雄等人被判刑後 已在廣東四會監獄服刑)
(尚無更多圖片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