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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建新(照片編號:01061)
出生年月不詳,福建省福州市人,福州市倉山區城門鎮前錦村村民,維權訪民,人權捍衛者,中國在押維權人士。
自2010年以來,曾因房屋遭政府強拆,隨被迫逐級上訪投訴多年,然而至今仍未補償,也無安置;又因其長期信訪,並積極參與和自己命運相似的維權訪民信訪/投訴/抗議集會,隨屢遭當局打壓,曾數次被送進看守所羈押和在家時被實行全天候的監控;2018年3月,曾因進京信訪投訴而被福州市駐京辦維權人員緊急截訪,同年3月17日—18日,被強行遣回原籍後旋即被福州市倉山區公安分局城門派出所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並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關押;獲釋後,2020年,又曾因其在家被24小時監控,心生鬱悶,隨前往北京旅遊散心,不料卻又被駐京辦維穩人員劫持,返回原籍後被當地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後因被審來審去,警方感覺其在北京期間既沒信訪,又無違法行為,最終只能將其釋放;此事之後,時任福州市倉山區黨委書記的趙姓書記曾就其訴求雖然進行過一次協調,但因當地當局不願就自己的違法強拆行為依法給其賠償與安置,故雙方協商未能成功;2021年9月12日,因屢次信訪投訴毫無果效,遂其在北京市永定門河邊舉“冤”字牌,然後跳下河,準備了一生,以此來抗拒被中共當局肆意欺壓與逼迫的屈辱,後被保安解救上來,但次日即被送至倉山區城門派岀所,關進鐵籠裡面一天多;2021年9月14日,福州市倉山區警方被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同年10月6日,又被福州市倉山區檢察院以同罪名正式批捕;據悉,其妻江國英到看守所為其送衣物時,被看守所方以“防疫公告”拒之門外,找轄區城門派出所警方詢問,又被告知不清楚其現囚何處。
目前被羈押于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福州劉建新等十數名冤民在公園控訴當局不落實中央“事要解決”要求)
(2018年江國英收到丈夫劉建新寄來家書 知其案早被移至福州長樂區法院)
(福州訪民劉建新“兩會”遭刑拘 其妻到看守所為其存生活費的收據)
(媒體曝福州訪民劉建新在派出所“失蹤”三天后家屬收到拘留通知書)
(2021年劉建新的拘留通知書)
(劉建新之妻到城門派出所詢問丈夫被抓捕事宜)
(關押劉建新的看守所顯示不接收物品公告)
(2021年劉建新的逮捕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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