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爾紮提•巴吾東(Shirzat Bawudun)(照片編號:01013)
1966年6月25日出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專區洛浦縣人,維吾爾族,維吾爾名:شىرزات باۋۇدۇن,拉丁維文:Shirzat Bawudun,原中共黨員、國家公務員,原自治區“反恐英雄”,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警校教師,前新疆田地區墨玉縣公安局局長,原烏魯木齊市統戰部部長、自治區司法廳廳長、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兼自治區政協副秘書長,中國當局眼中的“雙面人”和“投敵叛變分子”,中國在押政治犯。
1988年7月,曾于西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畢業,後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警校任教;1989年12月—2011年2月,曾逐年歷任新疆和田地區公安局政保科科員、和田地區墨玉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及縣長等職;2011年2月一2016年4月,曾任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烏魯木齊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2016年4月—2018年 6月,曾歷任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副書記、自治區司法廳黨委副書記及廳長、自治區教育矯治局(戒毒管理局)第一政委、新疆法學會副會長(兼)、自治區政協副秘書長(廳長級);[url=]曾在某次執行任務時,因傷而榮獲自治區授予的“反恐英雄” 稱號;[/url]2018年6月5日,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監察委員會突然以涉嫌“職務犯罪”留置,至9月7日,其自治區政協副秘書長職務被免除,次年1月 20日,其中共黨籍被開除;2018年11月23日,又被烏魯木齊市警方以“雙面人”為罪由刑拘;同年12月6日,被烏魯木齊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投敵叛變”等多項罪名轉正式批捕,控其近年來因“以中共黨員領導幹部身份為掩護,長期策劃實施分裂國家活動,投靠‘東伊運’組織,向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情報,還將自己受賄所得120萬元和一套房產送給‘東伊運’組織使用,且為服刑人員提供庇護,故意隱瞞服刑人員脫逃的事實,包庇嫌疑人”等,遂其行為觸犯了中共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應被逮捕和建議重判;2021年4月6日,從中共當局召開的涉疆問題專場新聞發佈會上獲悉,其已于近期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法院一審以“分裂國家罪、投敵叛變罪、為境外非法提供情報罪、參加恐怖組織罪、説明恐怖活動罪、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十罪並罰,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當庭認罪,未提起上訴。
目前被羈押地點不詳,之後服刑監獄不詳。
(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司法廳廳長希爾紮提·巴吾東)
(曾為新疆“反恐英雄”的希爾紮提·巴吾東因被指“雙面人”而被判處死刑)
(官媒曝新疆官員希爾紮提·巴吾東以“兩面人”十罪並罰被判死緩)
(希爾紮提在中共拍攝的《暗流湧動——中國新疆反恐挑戰》視頻中被迫認罪)
(媒體曝新疆高官希爾紮提•巴吾東被判死緩)
(2021年4月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涉疆問題新聞發佈會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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