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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振華(照片編號:01012)
1955年出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人,原哈爾濱市阿城區低壓電器廠職工,原哈爾濱市阿城區火磨胡同電話亭開辦人,自由信仰追求者,法輪功修煉者,中國在押良心犯。
2002年,曾因修煉、信仰法輪功而被哈爾濱市阿城區警方處勞動教養2年,並送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服勞役;期間,曾多次慘遭酷刑虐待,經常被警方及犯人毒打,致其左肋骨被打斷兩根,並被勒令長時間坐小板凳、做苦役及罰站等;獲釋後,因其接續追求自由信仰,堅持鍛煉、宣傳法輪功,遂再遭嚴酷打壓;2016年6月21日,因與尚志市葦河鎮兩名60多歲的法輪功信仰者菽坤和王翠娥,到尚志市亮河鎮懸掛條幅、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隨被當地警方聞訊趕來悉數抓走,自此失聯;後知其一行三人均被以涉嫌宣傳“邪教罪”刑拘;同年6月,被尚志市檢察院以同罪名轉正式批捕,其被關押于尚志市看守所,另兩位法輪功信仰者菽坤和王翠娥被關押於哈爾濱市某看守所;2016年12月,其三人案在哈爾濱市尚志市法院統一開庭受理,並被一審分別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枉法重判有期徒刑12年、10年和5年;其三人不服審判,均提起上訴;後經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二審裁決,分別以同罪名減刑、改判為有期徒刑7年、6年和2年,並處罰金若干。
目前疑似在哈爾濱市呼蘭監獄服刑。
(哈爾濱法輪功信仰者革振華簡介)
(革振華因信法輪功被勞教期間經常慘遭警方與犯人毒打(網路模擬圖))
(媒體曝哈爾濱市公民革振華因宣傳法輪功被枉法重判12年)
(媒體曝革振華傳播法輪功案曾被一審重判12年 二審終被改判為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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